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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首席行业(学科)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

渭人社发[2013]160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更好发挥全市各行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和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市委、市政府《渭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办法。

    一、选拔对象

    首席行业(学科)专家选拔对象是指在我市农林、制造、建筑、交通运输、信息软件、金融、科学研究、教育、水利、环保、卫生、文化、体育等各行业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并担任科研团队主要负责人,能够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并作出积极贡献,得到同行业专家和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首席专家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通本领域业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行业、各领域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善于开拓创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威信,在全市范围内属于带头领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独立的工作团队且为主要负责人,团队成员在3人以上,且均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科学研究和推广领域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中起决定性作用,成效显著,获得重大发明专利,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全市同行公认。

    ()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做出显著成绩,享有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特级教师,或在全市教育系统影响大、名望高,为同行所公认。

    ()在卫生和临床医疗方面有重大技术创新,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其医疗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被业内所公认。

    ()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成绩卓著,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专业领域省级以上奖项的文学家、艺术家、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家、文物和博物馆学家,在业内有重要影响。

    ()在企业管理领域,有一套行之有效、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现代化管理理论或实践经验,对推动科技进步和促进生产力发展成效显著,所管理的企业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跨入全市先进行列,为市场和出资人认可。

    ()在建筑规划行业相关专业领域属于学术、专业技术带头人,主持过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含境外项目)的规划或设计,建成或投入使用的项目在业内、社会认可度高、具有典型的示范效果,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对推动专业领域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并为市内同行所公认。

    ()在重点体育项目中,培养出多次获得省级以上重大体育比赛冠军的运动队、运动员,对我市体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教练员。

    三、选拔程序

    首席专家的推荐评选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每年选拔1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个专业系列,每个专业系列首席专家只选拔1名,选拔程序是:

    ()个人提出申请;

    ()专家所在单位提出意见;

    ()各县(市、区)上报的专家人选由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初审,县(市、区)委人才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人社局;市直各部门上报的专家人选由各部门召开党委(党组)会审定后报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组建由各行业专家参与的首席行业(学科)专家评审组,召开评审会,采取座谈讨论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提出首席专家人选意见;

    ()对首席专家人选进行实地考察;

    ()通过市级媒体对首席专家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召开市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最终确定首席专家。

    四、专家职责

    ()带领团队成员解决本专业的关键技术难题,组织开展本专业技术研究,每年至少完成一个市级以上项目或课题;

    ()参与我市本专业重大科技事项的论证、咨询和决策;

    ()承担本专业技术领域的人才培养任务。在聘期间,确定3名优秀年轻技术人员作为培养对象;

    ()在聘期间,本人及指导完成的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

    五、管理服务

    首席专家管理期为3年。对管理期内成绩突出的首席专家,期满后可以重新参加新一轮评选。在管理期限内,经考核不适宜继续作为首席专家管理的,或不再从事本专业的,经市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后,终止其首席专家称号和工作津贴待遇。

    评选出的首席专家由市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授予“渭南市首席xx行业(学科)专家”荣誉称号。

    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首席专家研发资金,对首席专家研发团队在管理期内每年给予20000元的研发经费,在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专家所在单位要积极为首席专家及其研发团队改善学习、工作和科研条件。在同等条件下,要对其研发团队急需的科研经费、科研课题、成果开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照顾,并要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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