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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环境激发人才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渭华办字〔2017181


 

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环境激发人才活力的若干措施》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渭南市华州区委办公室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2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

环境激发人才活力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充分发挥人才在“五个特色”华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省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座谈会及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贯彻落实放权松绑政策

(一)创新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管理方式。区属事业单位年度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特殊人才。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特殊人才,可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优先引进。主要承担专业技术服务职责的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不能低于70%

(二)建立健全各类人才评价机制。推行分类评价,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对不同类型人才采取不同评价侧重。克服人才评价中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建立以工作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导向的科学化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作用,条件成熟的,逐步实现由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加强事后监督管理。

(三)规范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职称评审。要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同时每年做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程技术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强化招才引智工作

(四)大力引进高层次专家人才。鼓励企业加大吸引各类各层次优秀人才来企业工作力度,每引进一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其他国家级管理的专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科研工作合同,给予30万元科研补助,安排不低于130平米以上住宅一套(在华工作期间,免费居住5年);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科研工作合同,给予15万元科研补助,安排不低于100平米以上住宅一套(在华工作期间,免费居住5年);引进全日制博士,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给予10万元科研补助,安排不低于80平米以上住宅一套(在华工作期间,免费居住5年)。科研补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年度分期拨付。

(五)积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引才方式,大力引进金融、城市建设、法律、教育、卫生、旅游等方面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每年组织区内有人才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召开联席会,主动开展“招才引智进校园”活动,宣传华州区情,介绍华州人才政策,计划三年内为全区公开招聘不少于100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对于急需紧缺人才毕业专业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博士生、硕士生来区工作的,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将给予20万元、10万元工作补贴。同时免费提供住房一套(在华工作期间,免费居住5年)。工作补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年度分期拨付。

(六)加大实施柔性引才工程。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通过建立专家智库、专家工作站等形式,柔性灵活引才用才。对于达到市级专家工作站建站标准,并通过验收的,给予一次性建站配套补助10万元;对于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课题攻关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进站专家,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市级专家工作站升级为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30万元。力争用五年时间,建设不少于5个专家工作站。通过挂职、顾问指导、短期兼职、科研项目合作、技术联姻和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等方式,引才引智。柔性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服务合同,每年在单位工作不少于三个月、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的,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补贴。

三、分类推进人才培养

(七)强化党政人才选培力度。注重从基层一线遴选干部和多岗位锻炼干部,鼓励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经受锻炼、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每年培养3035岁左右熟悉党务政务、经济管理、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复合型党政人才。每年选拔一批科级后备干部到招商、信访、扶贫、项目建设等一线去培养锻炼。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每年选拔一定数量学历层次高、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后备干部到沿海地方和企业挂职锻炼。

(八)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把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培训纳入我区人才培训工作之中,每年组织2期赴全国知名高校等培训机构学习,积极引导企业经营者参加各类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学习班。加大民营企业家的培养力度,注重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实行优秀企业家重奖制度,每年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依法纳税的大户企业家进行表彰奖励,对实绩突出的优秀企业家优先推荐参加市以上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评选,形成全社会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九)注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建立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补助制度,支持区事业单位和注册企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后,由主管单位申报,经区委人才办审定同意后,给予5万元、3万元补助。实施高层次人才素质提升计划,每年有计划地选派10-20拥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发展潜力和提升空间的高层次人才参加高端学术交流活动,或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进行中长期培训,并给予适当补助。

(十)着力培养工匠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培育众多雕刻、建筑、制造、冶炼等方面的“华州工匠”,打造更多独具特色的“华州品牌”,推动区域经济多元化、高质量发展。把工匠人才的培养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对工匠人才的培养。联系知名高职院校、高级技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定期开展课时进修、短期培训、实地指导等方式,提高工匠人才技能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在岗位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岗位成才。经职业资格培训、考核鉴定取得首席技师、高级技师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每三年开展一次具有华州特色的工匠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对入选者奖励5000元。

(十一)挖掘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型大户等新型经营负责人为主体,培养认定创新型、创业型、经营型、技能型农村实用人才。每年举办4期农业培训班,组织创新意识强、创业意愿足、经营理念丰富的农民参加农业相关知识讲座。每年评选一次区级“十佳农村实用人才”,每人奖励3000元。

(十二)培养宣传文化艺术人才。突出“文旅融合、人文特色、山水风光、民俗文化”主题,对区域外艺术家、作家、音乐家、画家、文物考古专家、非遗专家、新闻工作者等省级及以上杰出文化人士宣传我区风土人情的专著、学术研讨会、展览会等提供适当补助。每三年开展一次具有华州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评选活动,对入选者奖励5000元。

(十三)开展人才交流培养活动。鼓励在华州区注册企业和区属事业单位与国(境)内外科研机构开展人才、技术和项目合作交流,产生重大成果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支持省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学术组织)、专业论坛在华州区举办,给予承办单位适当经费补助。鼓励区域高层次人才带成果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

四、加快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十四)鼓励建立研发基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区建立产学研基地,为企业创新、产业升级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对来区建立产学研基地的,视规模一次性补助20万至100万元,并在土地、住房、子女就学和税收等方面予以照顾。

(十五)加快推进“双创中心”建设。依托产业园区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中心,出台在土地使用、税费征收、扶持奖励等方面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各类各层次人才来华创新创业。鼓励和支持全区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主体,建设各类中省市人才创新平台。每新认定一个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分别奖励牵头单位30万元和10万元。每成功创建一个省级人才发展改革实验区、人才发展示范基地、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人才发展平台,给予3-10万元奖励。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的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对全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影响,带来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给予50万至200万的奖励。创业扶持资金从核准审批之日起3年内按进度分期拨付。凡入驻双创中心企业可享受两年免租金政策;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可享受3年免租金政策;鼓励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入驻双创中心可享受5年免租金政策。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创业孵化平台,给予2-5万元奖励,所在园区可按1:1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对来我区实习的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实习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六)保障人才科研成果收益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区属事业单位创新人才科技成果,由成果转化人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科研成果完成人和为科研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科研成果2年内未转化的,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将不低于8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科研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

(十七)鼓励高层次人才技术创新。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进行科技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主持中省重大科技专项的,分别补助科研经费1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奖励30万元;对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个人或集体,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对获得国家专利奖金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对获得陕西省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五、促进各类人才顺畅流动

(十八)畅通优秀人才流动渠道。突破行业、地域、身份等条件限制,打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优秀人才流动渠道。注重人选思想品德、职业素养、从业经验和专业技能等综合表现,通过人才引进、基层选调、公开选拔等方式,吸引区域内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专业对口流动机制,按照岗位实际和专业特长,实行人岗相宜、岗位与专业特长匹配流动,让各类人才能够学以致用,避免人才资源浪费。

(十九)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积极申请中省市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专业人才来华挂职锻炼,优化区镇党政领导班子专业结构在岗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适当提高镇(街道)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比例,向镇(街道)事业单位倾斜、向一线人员倾斜。

(二十)推进人才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鼓励区级各部门组建高端人才信息库,充分发挥精尖专家传帮带作用,提升本单位骨干人才业务能力。围绕区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研究制定“人才+工程(项目)”双向支持办法,促进人才发展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紧密结合。围绕我区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研究制定“人才+产业”双向支持办法,促进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六、充分发挥人才能动性

(二十一)建立“首席专家”顾问工程。设立区首席行业(学科)专家岗位,从全区各行业选拔具有深厚专业知识、拥有独立科研课题及专业团队、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担任区首席行业(学科)专家,每两年选拔一次,管理期为2年,每年考核合格后给予5000元研发补助。选聘为首席行业(学科)专家的优秀人才在管理期内承担该领域相应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二十二)组建各类服务基层专家队伍。注重从农业、林业、水利等系统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农技专家队伍;注重从教育系统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教育教学专家队伍;注重从卫生、计生系统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医疗卫生专家队伍。组建的专家队伍,根据各镇(街道)需求,适时安排下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年终考核优秀的服务团给予2万元奖励;同时,评选出服务基层优秀专家,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

(二十三)挖掘现有专业技术人才潜力。建立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人才科技资源平台,实现各类人才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定期召开区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掌握企业人才需求和工作现状,促进政企信息互通和企业交流合作,以人才发展促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促区域经济发展。通过座谈会、研讨会、论证会、专家论坛等形式,鼓励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经济建设献智献策。探索组建区专家委员会,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二十四)发挥乡土人才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发挥乡土人才懂技术、会管理、信息灵的优势,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乡土人才创办科技示范基地、优良种苗繁育基地、高效精细农业示范园,引导农民依靠科技进步增收致富,对于创办科技示范基地、优良种苗繁育基地、高效精细农业示范园的,视其规模一次性给予5-20万元奖金。支持乡土人才开办技术培训班、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面向农民普及推广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环境

(二十五)建立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补助制度。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岗位职数原因未被用人单位聘任的,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仍在一线工作的,经用人单位年终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含合格等次),3年内给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每年5000元补助,给予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每年3000元补助。

(二十六)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对授予“区管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称号的,管理期限三年内年终考核合格,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津贴;对取得重大突破或突出成绩的,一次性发放510万元奖金。每年对拔尖人才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除正常年休假外,享受每年15天的学术休假,休假期间工资、津贴等待遇不变。鼓励和引导乡村“土专家”申请各类从业资格证,对取得各类从业资格证的,视其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二十七)加大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建立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分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满足引进人才对住房的需求。切实做好用人主体自建引进人才住房相关费用减免、资金支持等工作,最大程度降低成本。加快推进区人才公寓建设,确保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心居住。有计划的预留一定比例保障性住房,采用免租、资金支持等方式提供给来华创业大学生居住5年,对于新来华工作的研究生5年内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对用人主体暂时无法提供住房或自主选择其他形式住房的高层次人才,按层次5年内每人每月发放800-1200元住房补贴;对于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用人单位不能安排住房的,按层次5年内每人每月发放500-800元住房补贴,或提供保障性住房满足阶段性住房需求,做到新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全覆盖。

(二十八)完善优秀高层次人才医疗、调研、游览景区和子女入学等政策。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向高层次人才发放“华州优才卡”。区内公立医院开设优秀高层次人才医疗绿色通道,提供预约诊疗,落实相关专家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适时组织部分优秀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每年为优秀高层次人才免费体检1次。在全区A级景区,优秀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单次携带3人免景区门票待遇。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待遇。新毕业大学生有意向到我区工作的,可先落户,后找工作,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十九)加大人才工作保障力度。将人才工作专项基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资金,并随着区域经济发展,有计划的逐年增加,专项用于高层次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优秀人才表彰和重点人才项目实施。每年12月底前,区委人才办会同各部门提出人才保障补助资金使用意见,上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特别紧急人才支持措施,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随时由区委人才办汇总上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八、完善人才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十)切实加强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注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真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成就人才。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组织红色教育专题培训或国情省情市情考察活动,增强各类人才的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加强和改进党委联系专家工作,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人才制度。开创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局面。

(三十一)健全机制夯实责任。区委人才办负责牵头抓总,要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各自作用;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全力保障,确保人才发展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三十二)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宣传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保障政策和人才先进典型,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抄送:驻华各双管单位。

抄送:驻华各双管单位。

 中共渭南市华州区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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