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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摆正心态学,强化意识学,主动投入学,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学纪”是基础,就是要日常学、时常学,在常看常学中让党纪学习教育入心。党纪是纪律规范,非常严谨,容不得半点马虎、丝毫懈怠,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通读,坚持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把学习党纪作为必修课,不仅要在集体培训时认真学,熟读熟记,全面掌握,更要把学习习惯带到日常工作中,随时随地学,融入日常学,掰开揉碎学,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知纪”是前提,就是要准确把握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具体规定,只有熟知党的纪律,才能在工作中严守党的纪律。如,政治纪律方面,党员干部必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拥护党的大政方针、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组织纪律方面,党员干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遵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

“明纪”是关键,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定的问题指向、目标导向,不仅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明确党规党纪的目标和要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严格按照党纪要求行事,还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时刻严明党的纪律。例如,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新增了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进一步规范党员的日常行为和网络言行,增加了对“铺张浪费”以及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

“守纪”是底线,纪律是党的生命线,通过学纪、知纪、明纪,引导党员干部不敢不守纪、不能不守纪、不想不守纪,养成自觉守纪的好习惯好作风,锻造党员干部忠诚品格。通过学纪、知纪、明纪,使党员干部自觉树立、自觉守护忠诚的政治纪律意识。自觉做对党忠诚老实的模范践行者,旗帜鲜明讲政治,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真正做到台上台下、人前人后一个样,以优良的作风做好率先垂范,做好践行纪律规矩的示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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