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全区广大知识分子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奋力拼搏,充分发挥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关于在全区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渭华办字〔2018〕1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爱国奋斗先进典型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1.推荐对象。本次活动的推荐对象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一批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具有较强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一批在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开拓进取,刻苦攻关,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一批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同行业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一批在农村种植、养殖、加工等领域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动致富能力强的农村实用人才;一批在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文化经营领域一线的专家、学者、作家、艺术家及继承华州浓郁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间品牌艺人;一批长期服务于科技研发一线、农村生产一线、教育教学一线,始终坚守在平凡岗位兢兢业业、吃苦耐劳、默默奉献的基层工作者。
2.推荐条件。推荐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工作严谨,勇于创新,具有较高学术能力或技术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推荐程序及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按照单位推荐、资格审核、集中宣传等步骤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是:
1.单位推荐。在推荐宣传范围内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申报人员填写《渭南市华州区爱国奋斗先进典型推荐表》,并附事迹单行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主管部门。
2.资格审核。主管部门要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后,报送区委人才办。
3.宣传审查。区委人才办汇总推荐人选,建立名册,对各单位各部门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宣传对象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典型采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区委人才办协调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组织力量采访拟宣传对象,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
5.宣传报道。采访视频制作后,将在《华州新闻》、华州党建网、华州宣传网等多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对爱国奋斗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定期宣传报道。
三、推荐形式和报送时间
爱国奋斗先进典型推荐工作采取集中推荐和不定期推荐两种形式,推荐人数不设上限,集中推荐要求人才集聚单位教育局、卫计局、农业局、林业局、经贸局、科技局、水务局、文广局、人社局至少推荐上报2名先进典型,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至少推荐1名先进典型。
各有关单位于1月31日前,将此次集中推荐爱国奋斗先进典型资料,《渭南市华州区爱国奋斗先进典型推荐表》和推荐人选先进事迹单行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党委公章)报送区委人才办(区政务中心210室),电子版发送到hzqwrcb2018@163.com。不定期推荐按照“发现一个推荐一个,成熟一个宣传一个”的原则,随时推荐报送,暂不设截至时间。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完成本系统本单位爱国奋斗先进典型推荐工作。
2.解放思想,拓宽视野。各推荐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唯年龄,要不拘一格识人才,以实绩论人才。
3.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根据推荐条件,真正把本系统本单位的爱国奋斗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做到优中选优。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将择优推荐省市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纳入区管人才服务对象,并优先推荐为省市管理拔尖人才。
联系人:寇晶,联系电话:0913-4711966。
中共渭南市华州区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9日